2011年11月,我院成功通过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的审核,以大连市第一名排序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(以下简称"国家示范学校")建设计划项目学校。

国家示范学校代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最高水平,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最高荣誉。国家示范学校建设计划自2010年实施,由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0所办学条件好、办学质量高、办学效益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改革创新,大幅度提高办学的规范化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,使其成为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、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,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、骨干和辐射作用。

国家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的遴选条件十分严格,须经过学校申报、市级和省级部门评审、校长答辩、国家三部门专家复审等层层环节。我院申报国家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成功,是对学院五十多年办学成绩的充分肯定。

该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,中央财政将给予我院1120万元的资金支持,地方政府也将配套1120万元资金,我院将着重建设焊接加工、数控加工、模具制造、电子技术应用、机械设备维修五个专业,以及文化校园和校园信息平台两个特色项目,在办学模式、培养模式、教学模式、评价模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践。

届时,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对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与验收后,将授予"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"称号,并予以挂牌。